关于部分小鹏G3召回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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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委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1月30日起,主动召回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7日生产的部分小鹏G3汽车,共计133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逆变器直流母线电容上连接铜排螺丝的镀锡端子因锡须可能会造成高压直流电正负极间短路,导致逆变器无高压电供应。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如果车辆处于停车状态,可能无法再次启动;如果车辆处于行驶状态,可能导致车辆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逆变器,以消除隐患。
对于本次召回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且承诺,若发生因逆变器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小鹏汽车将依法进行赔付。
我们将以挂号信、APP推送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用户有关此次召回事宜,用户也可以拨打小鹏汽车服务热线400-819-3388咨询。
小鹏汽车将继续秉承用户至上的原则,主动、坦诚地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感谢大家的监督与关注。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