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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事关新能源汽车

02/14 10:00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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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2月7日消息,商务部等9单位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

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

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见》提出,鼓励海外研发合作。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网络,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

同时,要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引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相关国家进行技术合作,构建各方共建共享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加强对海外市场研究,根据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优化国际合作。

利好!事关新能源汽车

《意见》明确,要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海外营销售后服务网点和维修备件中心,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远程诊断、技术支持等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与动力电池等配套企业的海外维修合作,开展维修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维修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一线提供维修服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

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

出口相关环节程序

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优化运输管理。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在严格保障运输安全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按照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有关法规做好出口运输申报的相关工作,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培训,提升申报效率。

此外,要加强运输保障与服务。引导航运企业合理提升滚装运输船队规模,鼓励充分利用集装箱、纸浆船等创新灵活的运输方式。鼓励航运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资源,加强相关设施共享,多措并举缓解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支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港口提升滚装专业化泊位通过能力,鼓励航运企业增加新能源汽车滚装船班次和开辟新航线,加快打通新能源汽车多港出海大通道。

《意见》还在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贸易促进活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提出多条措施。

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世界经济低碳化转型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市场,中国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规模逐年提升,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球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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