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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能源车将施行一车一“凭证”

2021/07/04 09:00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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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广州市将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规范新能源汽车指标申领流程。

对此,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这是一项极具前瞻性的布局措施,对于新能源车成为主流品这一趋势,提前采取一些预先的管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通知》强化了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主体责任,对产品安全、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消费者凭证上牌,并不是对上绿牌数量进行限制。考虑到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从产品到消费者再到厂商的层层信息管理,能引导厂商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广州新能源车将施行一车一“凭证”

未雨绸缪迎接庞大市场

据公安部统计,2020年广州市新能源汽车销量为5.3万辆,全国城市排名第四,增势迅猛。今年前5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达到3.4万辆,跃居全国第三,预计2021年全年销量会突破8万辆。

在此背景下,广州市拟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通知》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厂商发放《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凭证”施行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有权要求销售商出具此凭证。消费者需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应向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出具“凭证”。

广州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长期以来,广州是中国核心城市中对新能源汽车最开放的城市,所有的纯电动和插混都能享受免费绿牌,并且没有总量限制。今年以来,广州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早期的政策扶持和倾斜有必要降低,另外广州城市道路交通的压力与日俱增,因此需要进行更合理的总量控制。

乘联会微信公众号也发文称,对目前广州此举应该不能理解为限制绿牌。目前限购城市新能源车发展进入相对较快发展的新阶段,所以像广州等城市会关注新能源车总体数量的发展状态,同时进行前瞻性工作布局和安排,如果未来新能源车发展出现结构性相对过快的话,也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提高标准引导厂商负责

令人眼前一亮的是,《通知》聚焦产品安全和服务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厂商主体责任。新能源汽车厂商对在广州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负有主体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信息佐证材料进行及时更新,按时提交年度评估报告等。

要获得“凭证”,厂商须符合7个条件,包括车辆型号登记备案、符合执行标准、热失控事件未致人死亡等等,其中特别提到厂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负责。

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同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在广州市设立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按照《指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这就意味着,在广州,所有新能源汽车厂商都要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才能获得市发改委发放的“凭证”,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的厂商必须在广州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此外,《通知》第二个条件对安全标准提出硬性要求:车辆型号发作热失控事情时应按有关规则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资料,发作率应小于万分之一,并且未致人死亡。第三个条件则提及“车辆型号契合强迫性规范及标注声明的执行规范,在亚热带湿热气候中心城市条件下平安牢靠运转,按T/GZBC 29-2020《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下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标准》中的典型项目检测合格”,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广州气候下的技术标准。

南方日报记者 魏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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