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秒丨泰安市人大代表郭成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享绿色出行
齐鲁网泰安4月2日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逐渐列入市民购车的考虑范围,新能源汽车具有节能、环保、噪音小,使用成本低等多种优点,国家也给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诸多优惠,但真正购买者却并不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泰安市人大代表、新泰青云购物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成虎提出《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建议》,他发现,在自己的家乡泰安新泰、新汶这两城区公共充电设施仅有新泰市园东路一处投入使用,但是因为无人管理,充电车位长期被燃油车占用,造成真正的新能源车主无法使用,使充电设施形同虚设,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普遍反映充电十分不便。
为改善这一现象,他建议各住宅小区应该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柱,新建小区应按照比例提前做好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相关设施的配套。对于老旧小区,通过实施设施改造,使其具备安装充电柱的电力条件,对于积极配合的物业部门给予相应奖励,以激发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的积极性。同时,建议政府对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确无计划全面改造设施的小区制定相应制度,鼓励新能源车主自行安装充电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减免相应费用。
“可以在市区内的各大商场、宾馆、公园、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领域,增设充电柱,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并给子一定的奖励,鼓励相关管理部门改建安装。”郭成虎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他认为,政府还应加大或设立充电设施建设奖励或补贴政策,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适当发展大中型充电站,对社会车辆进行集中充电服务。泰安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小区、公共地段等地合理规划安装充电设施,尤其是新建住宅小区可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予以配套,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政府和企业应开展深度合作,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国家免征购置税外,地方财政也要适当对车辆购置和充电进行补贴。针对充电车位被挤占现象,交警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在小区内设置充电桩,供电部门应给予便捷的安装手续,物业管理单位也应给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