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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带头,2020年山东公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8/10/12 11:10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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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在解读《办法》时,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介绍,根据山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情况,将公务用车定义调整为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并分类细化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同时明确了各类公务用车的定义和用途。

张忠明说,山东将管理体制从分级管理细化为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确定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本级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越野车的,必须按程序报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明确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等要求。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说,山东下一步将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出台《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固定充电桩的,鼓励建设简易充电设备,逐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综合考虑党政机关适用车型、价格等因素,积极考察新能源汽车适用车型,协调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范围;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督导,建立统计报告和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王守波说,此前,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召开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今年7月10日,组织召开了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就发挥省级党政机关带头作用,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车辆,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充电桩等建设。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配套建成充电桩261个、在建充电桩40余个,确保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有序运行;调整配置计划,山东省直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山东将省级机关年初计划统一配备的公务用车,全部调整为新能源汽车,目前部分车辆已配备到位。同时,在《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专门就新能源汽车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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