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鼓励新能源车企研发,每发布1款新车型奖励100万
今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杨福涛介绍了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鼓励本地车辆生产企业根据济南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情况积极开发新车型,扩大应用场景,通过让利优惠等措施,推广在地应用。对获得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每发布 1 个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
另外,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期间,对购买满载质量 1.5 吨以下纯电动商用汽车的农村用户,给予 5000 元 / 车充电费用补贴。
目前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大趋势。2020 年,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降低了新能源企业的进入门槛,提高了产品要求,完善了强制性标准,延长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为未来 15 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地方层面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国家与地方的政策体系逐渐成型,给予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极大的支持,预计未来 5 年内政策扶持将仍然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据了解,中国新能源汽车在 2009 年的时候产量不足 300 辆,为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中国政府从 2010 年开始向新能源汽车提供财政补贴,至 2015 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仍然是一个以政策推动的市场。2020 年 7 月,工信部等部门正式发布 "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活动主要目的是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文件显示,自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开展以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高度重视与积极参与,主动让利,使农村消费者享受实惠,同时各地政府响应,出台各类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的优惠政策。此前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曾指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产业体系和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市场、技术、产品取得有效突破,引领并加速了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新能源汽车具有绿色、智能、安全等优势,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具有充电设施建设的明显优势,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巨大需求和潜力。但受消费环境不优、流通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乡村居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还没有得到有效释放。开展本次下乡活动对于畅通新能源汽车市场供需循环、促进产业发展,引导乡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年 7 月 30 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 " 以旧换新 " 汽车购置奖励实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鼓励绿色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更环保的小汽车。政策要求,所购新车必须为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是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奖励标准方面,小汽车销售价格 30 万元以下的,按照 3000 元 / 车给予一次性奖励;小汽车销售价格 30 万元(含)以上的,按照 5000 元 / 车给予一次性奖励。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实施省级财政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 10 万千瓦时,初步核算每年每桩平均补贴在 3000 — 5000 元。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 2020 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为 492 万辆。2021 年 5 月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达 19.6 万辆,同比增长 174.2%,环比增长 6.7%。2021 年 1-5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 96.7 万辆和 95 万辆,同比均增长 2.2 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为 81.8 万辆和 79.4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6 倍和 2.5 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4.9 万辆和 15.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 倍和 1.3 倍。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预测,今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 220 万辆,整个新能源汽车市场或达 250 万辆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