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程式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等全国人大代表张兴海提四项建议
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小康集团创始人张兴海聚焦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并提出四项建议,分别为《关于支持增程式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的建议》、《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鼓励支持农村汽车电动化,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关于确保国家数据安全,支持自主移动互联终端即智能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
具体来看,在《关于支持增程式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的建议》中,张兴海表示,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五条汽车投资项目明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按此规定,增程式电动汽车已列入国家纯电动车的鼓励方向。
但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实操作中,对于增程式电动汽车这一能够有效解决里程焦虑、提供全时电驱的产品,在关于消费税方面却存在着矛盾,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惑。按照2006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电动汽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又下发《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气缸容量(排气量)征收消费税。由于增程式电动汽车参数体现有发动机信息,涉及到了气缸容量,所以必须缴纳消费税。
张兴海认为,增程式电动汽车虽然有发动机,可其始终处于纯电驱动状态,发动机并不参与驱动,这是增程式与混动的根本性区别。而且,增程式电动汽车在城市中的短途运行基本上都处于纯电状态,并不需要启动发动机。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规范,避免“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市场政策及税收政策要匹配国家产业政策,建议国家财政部及税务总局,从国家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局出发,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在税务领域将增程式电动汽车统一定性为纯电动汽车范畴,免征消费税。
在《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张兴海表示,传统汽车向智能电动汽车转型升级,意味着可能上百亿元的资金投入,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智能工厂建设、核心零部件攻关、品牌推广等,各方面都需要巨大资金,不仅高投入,而且长周期,一般至少要两三年后才能逐渐见效。这期间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传统汽车企业转型升级就面临两难,不转型升级是等死,转型升级可能是找死。
基于此,张兴海建议,支持传统汽车转型升级智能电动汽车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银行在对该类企业的信用评级中降低利润权重,或者给予该类企业3到5年的评级宽容期,在此期间因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核心零部件攻关、品牌推广及智能制造投入而导致的当期亏损不予以降级处理、不降低企业授信额度。
在《关于鼓励支持农村汽车电动化,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中,张兴海建议,政策引导、支持,让农村用户买得起、用得起电动汽车;加速淘汰乡村不环保不安全车辆。
在《关于确保国家数据安全,支持自主移动互联终端即智能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中,张兴海认为,未来搭载高清计算机视觉系统的大量智能电动汽车,将行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无时无刻不在感知和记录相关信息,并实时向云端服务器发送数据。显然,智能电动汽车作为移动互联终端广泛涉及到国家数据安全问题。
建议加大力度进行数据安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从法律层面强化数据信息监管;加大力度支持自主品牌智能电动汽车的发展,探索解决其中数据安全问题的方案;加大力度支持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为国家数据安全提供基础支撑;加大力度支持自主车企智能制造体系的发展,在企业层面实现数据流动的闭环。